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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动物保护的立法工作起步较早.在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稀有生物保护办法>;197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其中规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资源";此外在<<森林法>>和<<草原法>>等立法中,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它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野生动物的综合性法律.然而,在长达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工作始终带有很强的功利性和局限性,导致大量与人类关系密切的动物的福利长期受到忽略与漠视. 纵观世界各国的动物福利法案虽然内容受到本国客观实际情况不同难免有所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是重在保护与人类社会极其接近和关系密切的各类驯养动物,因为这一动物群体不但数量广大,而且其生存完全仰赖人类的态度和行为,也最易受到伤害。许多动物就是作为肉食被培育出来的,有的是被役使和取用皮毛的,更有许多动物专门被指定用于各类实验。这就容易造成歧视,形成偏见,让人们以为怎么使用动物、怎么屠宰动物或者怎么关押动物都可以。 在我国由于传统落后的观念作祟,大量动物被人们视为食物.许多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并不作为食用种类的动物,目前在国内某些地区都被驯养繁殖为肉食动物,如作为人类伴侣动物的狗和猫在我国广东地区被当作补品食用。还有一些动物被视为牟利的工具,如一些养殖场为了获取动物皮毛大肆繁殖动物甚至从社会上收购流浪动物,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在取皮过程中大量采用残忍的活体取皮手段;加上许多药用动物的活体取药、取角和胆汁等等,令一些动物(其中许多是野生动物)极为难受,痛苦不堪。 近年有关动物惨遭虐待甚至虐杀的新闻报道层出不穷,而且这些虐待现象在各个区域的动物里都有发生,如: (一)作为伴侣动物的小猫小狗来说,由于和人的亲密程度最高,按照常理理解应该受到国人的高规格友好待遇.可是随意遗弃伴侣动物甚至虐待虐杀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发生于沈阳的虐待宠物事件---06年6月27日,市民邢师傅在和平区哈尔滨路附近,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棕黄宠物狗,过路人看到这只狗都要频频摇头叹息一阵,并愤怒地指责着。刑师傅仔细一看,这只小狗的肚子被人用刀子划开了膛,刀口有近20厘米长,腹内肠子裸露了出来,它的生殖器部位有多处刀伤,且雄性生殖器官已被人用尖刀全部剜去。 由于天气燥热,这只小狗的伤口严重感染,腹内和生殖器部位的疮口上生满了白花花的蛆虫......去年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高跟鞋虐杀小猫"视频事件虽然在社会上激起很大民愤,但当事人至今逍遥法外,直接引发了今年在网上又出现了虐杀小鸟事件,尤其是今年7月份出现的"美女虐杀2个月的小狗"视频十分血腥残忍! (二)由于人类食肉的习惯,很多动物被列入农场动物作为人类的食品被驯养繁殖.然而即使这些为了人类献出自己生命的农场动物在中国也没有受到感恩的回报,甚至是残酷的虐待和虐杀---2004年6月14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题为<<动物福利>>的新闻专题报道的资料里显示出在山东某地区屠宰前的牛全部受到这样的虐待,就是鼻子里插进去一个孔直接到胃里以后,用这塑料管通着水管子就一直注水,几个小时牛就这么静静地站着,口鼻流血,牛还这么静静站着,一直到它几个小时、十几个小时完全站不了了,它的肚子已经圆成那样一种程度,还在注水,这个时候有的时候,屠夫还要拿一个尖利的器具插到它的体内,放出它的气体然后继续注水,实在支撑不住了,有的时候一声都不叫倒在地上死了。不仅是牛还有猪,从电视镜头可以看到到几个壮汉强行按住一口猪,硬掰开猪嘴,把直径六七厘米的粗管子塞到猪嘴里,直到腭喉部,然后再强行加压,生生往猪的体内灌进四五大盆黄稀汤样的所谓饲料。这一过程是在猪拼命惨叫和挣扎中完成的。被灌注后的活猪一个个肚子像个大球,腿脚哆嗦、站立不稳,显出极度痛苦的样子。注水后的生猪被扔上运输车,嘴里流着黄汤、东倒西歪、奄奄一息。生猪在送进屠宰场之前要经过四五次这样的折磨,注过水的猪运到屠宰场后不到一小时就大半死亡。屠宰后,把猪的胃取出来一看,已有一个篮球大小,重约10公斤。这还是经过倒流、吸收后的情况。大部分猪是被活活撑死的。一只一斤左右的鸡或鳖,有可能要被注进相当于其体重的水。小小的生命在人的摧残下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三)娱乐动物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学会了很多超越自身本能的技能给人类带来了快乐,但是在我国仍无法摆脱残酷的命运:在河南开封汴京公园内,有一个来自安徽的驯兽团近一个多月来一直用非常残忍的手段,让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为游人表演,每次表演都是几名男青年手持铁棍上场,参加表演的老虎、狮子、黑熊等稍不听话,场上的男青年举棍就打,动物们被打得惨叫、哀嚎,令观看者都胆战心惊。最为可恶的是这些连一点驯兽常识都没有的人,为了不让动物们反抗,竟然将老虎、狮子的牙齿、指甲全部拔掉或打断,被拔掉牙齿的老虎口腔、嘴角溃烂、化脓,惨不忍睹。其中一只仅四个月的小虎也难逃拔齿、断甲的命运;在浙江慈溪,5岁的东北虎“雷雷”由于会表演、通人性,被虎贩子三次倒卖,先后在动物园、驯兽团供游人参观、拍照,参加驯兽表演。其主人为了赚钱,常年累月不让“雷雷”休息,稍有不从便棍棒加身。直到“雷雷”在走穴表演中被活活累死。据现场的目击者说:“雷雷”死时眼框里还挂着眼泪; (四)工作动物如军犬,担当着很多人类无法胜任的工作,经常出现在非常危险的工作区域,随时会献出自己的生命.可是在北京某部队的军犬队里的军犬甚至吃不饱饭,下面引自著名动保人士张吕萍女士的博客:"当时,那里有100只军犬,每一只都是那么漂亮,训练有素,我真的是特别喜欢它们。看到它们那种大强度的训练,我天真的想,它们是部队在编的工作犬,是有专门供给的,它们肯定吃得很好,生活没有问题。不然,它们的体力怎么能承受这样的训练。可事实真的使我不敢相信。那天我去看奔奔儿,正赶上它们开饭,它们的训导员每人提着一个桶,各自准备去喂自己的犬。为了证明自己的想法,我跟着其中的一个训导员走进了犬舍。军犬被一个个带出来,站到自己准备吃饭的位置上,他们的面前摆好了一个个的食盆(用炮弹皮做的简陋的长盒子)。这时,训导员提着桶,把食物逐一倒进食盆。我走近仔细一看,天哪,难道它们吃的就是这个吗?稀的不能再稀的玉米面汤。我真的无法想象,这样的食物怎么能保证军犬基本的生命需要,还要应付高强度的科目训练。它们不是在编的吗?它们不是有配给口粮吗?那它们的粮食都上哪去了?看着饥饿的军犬以惊人的速度喝光了它们盒里的玉米面汤,我的心里难受极了。但我知道,我无法改变这一切。" (五)实验动物为了人类的科研工作和医学研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其牺牲程度甚至超越了农场动物.但是在中国这些动物的无私奉献和巨大牺牲丝毫引不起国人的同情和感激,在北京医科院许多学生进行动物实验过程中完全超出的实验本身,而是为了满足猎奇心理,甚至以残害为乐,把怀孕的母羊的乳房割下来,泡在药水里,让白鼠服用兰色药水,直到所有毛细血管都变成兰色。为了省钱,实验动物都是反复使用,兔子耳朵上取血,连续取40多次,耳朵都扎烂了。实验动物不仅仅在农业院校,在医学院和医院更大量的使用,在那里的处境会更加悲惨。甚至院校实验楼的周围会有打开腹腔没有缝合小猫,拖着肠子在外流浪; (六)野生动物,是国内唯一受到法律保护的动物.即便如此,它们也时刻面临着被偷猎者捕杀的厄运.在可可西里,中国最大的藏羚羊保护区里随时可以见到被人捕杀后的藏羚羊的残缺不全的尸体;在广东由于受到愚昧无知的传统陋习影响,那里的人们至今还在食用在国家保护范围内的蛇,穿山甲,果子狸等等野生动物,甚至在2004年引发了震惊世界的SARS危机.即使这样,目前食用野生动物在广东某些地区依旧盛行! 这一切无情的现实直接反映了我国动物福利的现状.从各个方面来看,我国需要制定一部全面的动物福利法和行业条例法规来规范和管理相关事务。这种要求可以说已经十分迫切了。中国有着五千年文明史,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东西南北民情迥异,情况的确非常复杂,但这决不是可以对动物福利漠然处之的理由。我们如果对无法用人类语言表达自己的动物负责,对和人类一样能够感受到生之喜乐和死之恐惧的动物有所关切,就一定可以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又具有世界先进理念的动物福利法。 我们还能对动物的痛苦忽视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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